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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农民工劳动保障维权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4-25 16:27:09 来源:本站 阅读:321
榆阳区务工的广大农民工朋友: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你们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带着亲人的嘱托又一次远离家乡,来到大美榆阳,投身于榆阳区的城乡建设之中,在此向你们致以衷心的感谢!榆阳区总工会高度重视农民工返岗复工的劳动保障维权工作,为了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确保大家平平安安赚钱、高高兴兴生活,我们为大家在务工过程中提供了七个切记,请您惠存并谨记。

一、切记要了解用人单位信息。当您在工程建设领域务工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施工单位的名称、主管部门、施工地址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姓名、电话、住址等情况,这些信息在处理劳动维权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切记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您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材料。签订劳动合同前要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岗位情况、工作要求、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内容,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金额、劳动报酬发放方式和时间、缴纳社会保险等内容。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要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请您认真履行职责,并保存好纸质的劳动合同,不要轻信任何人作出的口头承诺。如果是跟“包工头”干活,也要与“包工头”签订有关劳动内容、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方式和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的书面协议。若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或协议的,您可以向榆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

三、切记要确保自己已被纳入实名制管理。在工程项目工作的农民工朋友,请您配合用工单位将自己的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这将确保您工资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用于工资发放的银行卡不要交给他人保管,不要将取款密码告诉他人。

四、切记要及时确认自己的应得工资。请您配合用工单位做好工资核算,把自己应得工资确认清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工资公示期间,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请及时通过公示的渠道反映。同时,要保留好工资清单,这将是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时的重要维权证据。

五、切记要保管好维权证据。在务工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请尽量收集并妥善保管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上述材料需要经过工程项目部签字确认,单位出具的欠条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按手印才有法律效力。

六、切记要掌握维权方式。进入工地工作前,请您注意施工现场悬挂的维权信息告示牌,上面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维权投诉方式等信息,可拍照留存。如果认为自己的工资被拖欠,请不要轻信用人单位或“包工头”做出的口头承诺,如果项目负责人暂时无钱支付工资,需要您等待,请务必让项目负责人写欠条,签字、按手印、写上身份证号码等,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可将准备好的相关证据材料向榆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拨打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912-3428210;如果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追索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可向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咨询电话:0912-3739566;如果持有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工资欠条,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 

七、切记要依法理性维权。当您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采取合法途径维权。请不要通过封门堵路、围堵政府部门等违法行为追要工资;不要以追要工资名义帮助施工企业或包工头讨要工程款;不要受雇到相关部门以欠薪为借口作伪证;不要以欠薪为借口诈骗或处理个人借贷纠纷。上述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榆林市榆阳区总工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