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总工会是区委群团组织部门,为正科级。
一、职责划转
(一)依照有关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指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执行省、市、区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决议。
(二)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重点工程劳动竞赛、职工培训和职工技能大赛,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
(三)负责全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组织开展“中国梦 l 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推进培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推进发展先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组织开展职工文化活动。
(四)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的督查落实,推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五)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切身利益问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推动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农民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我区全国、省、市、区劳模以及“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和宣传工作。
(七)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抓好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基层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推进工会资产经营管理和工会企事业发展改革。
(八)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岗位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转隶
(一)政秘岗位
负责承办区总工会的决议、议案,检查各系统、各单位工会对区总工会工作计划、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区总工会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席会议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总工会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承担区总工会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资、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信息、接待、后勤保障、安全、创建、资产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的学习、考勤;负责做好《工会工作信息》的发行和工会网站的建设、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法规、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全区工会组织建设、会员发展和会员会籍管理,指导基层工会换届工作和会员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的入会工作和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会创建、“职工之家”和职工书屋建设;负责全区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的筹备和有关人事问题的具体实施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工会与同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负责工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会系统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会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和《榆阳工会动态》的组织、实施和编辑工作;调查研究并综合反映全区工会工作和全区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和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工会职工教育、文化、体育工作。
(二)经济法律保障岗位
组织指导全区工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承担全国、省、市、区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以及“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区劳动模范的评选管理服务工作;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办理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全区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对集体合同的管理与履约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参与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参与本区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等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参与全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救济、物价、住房等政策的研究与制定;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负责职工服务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四季帮扶”活动,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指导和推动全区职工技术协作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参与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做好互助保险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做好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妇女的方针政策,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